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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直实习律师公示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3年07月05日作者:湖北律协
     今有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汪紫霞一年实习期已满,现向省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,经过省律师协会初步考核合格。根据《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将汪紫霞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自2013年7月4日起,公示期为7天。如对以上考核结果有异议的,请电话告知湖北省律师协会,电话为027-87238566。
 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